广东:职务犯罪和涉黑犯罪的减刑假释要从严把握
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提出,重点纠正 混关混押 、 体罚虐待 等违法问题■新快报 *琼 通讯员 韦磊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刑10年,但其买通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法医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原科长等五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 这样的案例,让群众对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刑罚变更执行的违法问题产生极大不满。昨日,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召开,要求监管执法重点纠正 混关混押 、 体罚虐待 等监管违法问题,尤其要从严把握对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重点人员适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坚决纠正违法监外执行广东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武在会议上要求,全省监所检察部门要做好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特别是从严把握对于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重点人员的刑罚变更执行。同时要突出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注重严肃查办发生在监管单位生产、流通、建设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另外,要抓好刑事羁押期限监督,切实防止超期羁押尤其是隐性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定期检查在押人员饮食居住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德标在会议上要求,全省监所检察部门要强化对监管执法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和社会稳定。首先要强化对监管执法的检查监督,重点纠正 混关混押 、 体罚虐待 、 违规使用械具 、 超时超强度劳动 等监管违法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定期检查落实在押人员的饮食居住及医疗卫生保障条件。严厉打击 牢头狱霸 同时,加大对严重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 牢头狱霸 、 暴力脱逃 、 行凶伤人 等严重破坏监管秩序、侵害其他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恶性犯罪。另外,要规范对监管事故的检查处理。如监管场所发生在押人员伤残、死亡、脱逃等重大安全事故,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调查,做到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